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有哪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有哪些?2、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4、建筑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一: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有哪些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以下便是小编整理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原则介绍,供大家学习了解!
1.生产与安全统一的原则
在安全生产的具体实践中,要坚持“生产与安全统一的原则”。即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即分管生产的各级领导要同时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搞技术必须搞安全的原则”,即进行技术工艺和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运行和使用等环节过程中,要同时考虑和保障技术安全。
2.“三同步”原则
企业在考虑自身的经济发展,进行机构改革,进行技术改造时,安全生产方面要相应地与之同步规划、同步组织实施、同步运作投产。
3.“三同时”原则
《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对工程建设项目都提出了“三同时”的要求。这是为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
所谓“三同时”,就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因此,企业在搞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工程技术项目时,项目中的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
4.安全否决权原则
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是指安全工作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该原则要求,在对企业各项指标考核、评选先进时,必须要首先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指标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5.“五同时”原则
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各级企业管理人员,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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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十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三: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
文章信息
https://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qt_3796/202307/t20230714_6207081.htm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闽建安函〔2023〕7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局(委),福州市房管局,厦门市住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执法局:
为加强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保证幕墙使用安全,根据《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建质〔2006〕291号)、《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实施细则》(闽建〔2013〕13号)、《福建省房屋安全专项治理2023年工作要点》(闽建安函〔2023〕25号)等有关要求,现就加强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设区市(含平潭)应于9月30日前组织对辖区所有既有建筑幕墙开展隐患排查。各地要明确组织开展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负责部门(原则上由房屋安全排查部门牵头负责,属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督促指导幕墙产权人(安全维护责任人)开展隐患排查,并对排查情况开展检查,设区市负责部门应对辖区内既有建筑幕墙隐患排查情况开展督导。
二、排查工作可参照《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手册》(详见附件),鼓励建筑幕墙检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为建筑幕墙隐患排查提供技术指导或参与隐患排查。经排查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采取设置围蔽、警示标志等安全措施,并委托建筑幕墙鉴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根据鉴定情况进行处理;经排查有一般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采取设置警示标志等安全措施,并委托有幕墙施工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处理,保证幕墙使用安全。
三、建筑幕墙鉴定机构应具备建筑幕墙检测资质(外省检测机构应按规定进行入闽备案)及建筑幕墙设计复核、安全性评价的检验能力。鉴定活动应当遵循准确、公正、科学的原则。
(一)应依据《既有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及加固规程》(DBJ/13-203)等规范标准开展建筑幕墙鉴定,并对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现场检查检测鉴定工作应当安排2名及以上鉴定人员参加,鉴定人员应具备理工科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不少于3年的建筑幕墙工作经历;
(三)报告审核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不少于5年的建筑幕墙工作经历;
(四)报告授权签字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具备工程类正高级技术职称且有不少于16年的建筑幕墙工作经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不少于8年的建筑幕墙工作经历。
四、各设区市(含平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既有建筑幕墙鉴定机构名录,并向社会公开。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鉴定机构监督检查,对本辖区的既有建筑幕墙鉴定报告进行随机抽查和现场核查,鉴定机构应当配合。
六、各设区市(含平潭)要在组织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建立既有建筑幕墙信息台账,并将排查记录纳入台账数据库。各地要强化对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产权人(安全维护责任人)建立健全建筑幕墙日常使用、维护和检修等制度及管理档案,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各设区市(含平潭)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包括幕墙信息台账数量、安全隐患情况、处置情况及管理措施等)请于10月20日前书面上报省厅,省厅将结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适时开展督促指导。请各设区市(含平潭)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负责部门指定1名联络员,于7月20日前上报省厅安办,联系人:黄家富, *** :0591-87525781。
附件: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手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12日
四:关于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安全,这个你交给工地的那个安全员去办咯,每个施工的工地都有的哦!
:①思想重视。②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它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新工人进入工地或调动工作岗位时的安全教育,架子、起重、电气等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以及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逐级建立,管理生产和管理安全并举),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企业各单位在编制年度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定期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调查处理事故要做到事故原因分析清楚,事故责任者和群众都受到教育,以及决定采取新的防范措施)。③建立安全专职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技术人员。④切实保证职工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施工作业。各种临时施工设施都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都要可靠、有效。⑤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在深入调查研究后制定。还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