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中的“作孽”是怎么来的?
“作孽”,其中的一项解释为“作乱、作恶”,也就是做坏事、出恶言、起歹意。为什么称其为“作孽”呢?实际上,“孽”原本是“业”的转语。
“业”意译自梵语或巴利语,音译为“羯磨”,意思是“造作”,泛指众生的一切身心活动。“业”由身、口、意三处发起,分别可以称为身业、口业、意业。每一类的“业”又可以分为善的、恶的、非善非恶三种情况。也可称之为善业、恶业、无计业。如宋朝沈括的《梦溪笔谈·神奇》:“汝名已在死籍,今食吾药,勉修善业,当免此患”;苏轼有诗曰:“恶业相缠五十年,常行八棒十三禅。却著衲衣归玉局,自疑身是五通仙。”
后来,汉朝所译的佛经中就出现了“作业”一词。最初时,“作业”指善、恶或非善非恶三方面的“业”。后来则偏指“恶业”。如《敦煌变文校注·太子成道经》:“自作业时应自受,他家不肯与你入阿鼻……”吕岩《绝句》:“不是王侯不种田,日高犹自抱琴眠。起来旋点黄金买,不使人间作业钱。”《黑旋风双献功》:“……这都是亲身作业亲身受,不枉了立军状的山儿果应了口。”《二刻拍案惊奇》:“后来中年,家事尽可度日了,听得长老们说因果,后悔作业太多,有心修行。”
“作”和“造”同义,所以“作业”也可说成“造业”。后来“作业”“造业”渐转为“作孽”“造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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