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濮阳市区、濮阳县、清丰、南乐、范县、台前限行政策
濮阳各县区最新限行政策
清丰
来源:清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濮阳县
关于解除机动车限制上路行驶的通告
为进一步保障物流运输和群众务工出行需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现将解除机动车限制上路行驶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17日0时起 ,在全县行政区域内解除机动车限制上路行驶措施。
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村(居)、居民小区要继续做好封闭管理措施,严格值班值守,严禁外来人员出入。
三、疫情防控工作仍是当前的重中之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管控力度,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外出流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齐心协力打贏疫情防控阻击战。
希望广大群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扎堆、不聚集;如需必要出行,一定要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坚持错时出行、错峰出行,严格做好自身防护,最大限度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濮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2月16日
自2020年2月17日起,濮阳县车辆限行恢复一日两个号的措施,大家要记住哦!
南乐县
南乐县关于调整交通限行措施的通告
限行调整如下:
一、限行时间
自2020年2月22日起,每日8:00至20:00限行(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恢复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
二、限行区域
县城区东外环路以西、南外环路以北、西外环路以东、北外环路以南的城市道路(不包含以上道路)。
三、限行车辆
(一)对限行区域,按机动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号牌末位含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个数字为准),实行尾号为1、3、5、7、9的单日行驶,尾号为2、4、6、8、0的双日行驶。
(二)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外埠号牌车辆,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三)为保障城市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限行: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校车、单位通勤车;
3、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车辆;
4、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押款、保险査勘、新闻采访、采供血、医疗废物运转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四、限行期间,对违反本通告之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査依法予以处罚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遮挡号牌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迫究刑事责任。
五、疫情防控期间,物资运输车辆提前到南乐县交警大队报备。(报备须知:将车辆行驶证照片、载货车辆照片以及车内物资照片发至邮箱1024029571@qq.com 联系电话:0393——8845578)
六、限行规定如有变动另行通告。
南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2月22日
范县
范县关于解除机动车限制上路行驶的通告
限行解除通知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月20日12时起,解除全县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上路行驶措施,我县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的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同步解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范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2月20日
台前县
关于台前县机动车限行规定变动的通知
限行变动通知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月20日20时起,我县解除全县行政区域内禁止机动车上路行驶措施,县城区恢复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尾号的交通管理措施,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台前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