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位抗战时期,年轻女烈士的生前照片,致敬抗日历史中的巾帼英雄
第一张,“沂蒙山女侠”:陈若克
陈若克照片
1941年11月,陈若克被捕前, 在山东沂蒙山区担任我党的组织干部。
11月7日,在“反扫荡”的转移中,怀孕8月的陈若克因腹中剧痛,行动放缓,不幸落入日寇手中。
在刑讯室的第二日,被敌人严刑拷打的陈若克,早产生下了女儿。
由于没有奶水喂养,新生儿的哀啼声,在监狱中回荡。这时,日伪端来一盆牛奶,利诱陈若克:“只要提供有用的情报,就让孩子喝牛奶”。
然而,陈若克并没有屈服,她坚强地咬破手指,用流出的鲜血喂养孩子,心里默念着:“孩子,妈妈对不起你”。
气恼的日伪汉奸万分气恼,当着陈若克的面,把牛奶通通倒入泔水桶里。
在18天后的11月26日,日寇用武士刀,恼怒地在这对母女身上狂砍了26刀,结束了他们的生命。
此时,陈若克才仅仅22岁,而她的孩子,才出生18天。
第二张,“东北抗日女英雄”:赵一曼
赵一曼照片
1931年东北沦陷后,赵一曼辞别两岁稚子,主动请缨前往东北抗日。
1935年,被捕之前,赵一曼担任中共黑龙江朱河县县委。11月27日,在掩护大部队转移时腿部负伤,被日本军官大野泰治所擒。
在日寇的审讯室中,大野泰治动用各种酷刑。
除了电击椅,鞭打之外,主要还要“金木水火土”五种酷刑。“金”是指用钢针插入指甲盖;“木”是指用木板夹手指和手脚;“水”是指用辣椒水从鼻子灌入腹中;“火”是指用烙铁烫入身体;“土”是指吊到半空,再高高摔入土坑。
甚至日本军官大野泰治还把赵一曼送到医院,治好腿上的24处断骨,再重新酷刑逼供一遍。
到了最后,审讯室成员都发出不可思议的惊叹:“难以想象,有人能从这样的酷刑中坚持下来”。
1932年8月2日,赵一曼被枪杀于黑龙江珠河,此时年仅31岁。
1945年日本战败后,日本军官大野泰治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法庭考虑他积极认罪,判处大野泰治13年有期徒刑。
第三张,“江南女侠”林心平
林心平照片
1942年6月,林心平被捕之前,担任金坛五县的文教科长,从事抗日宣传工作。
这年五月,林心平刚刚生完孩子,产后虚弱。于是在当地“树德堂”坐诊医生处秘密治疗。不料身份被隔壁药铺老板何德贵识破,药铺老板勒索无果后,向日伪汉奸队长吴苏高密。
吴苏听后大喜,这可是在日军前立功的大好机会。于是连夜包围树德堂,逮捕了林心平。
7月,林心平被日寇剥光衣物,推上街头刑场。当着城中百姓的面,将林心平四肢砍断,推入装满硫酸水的缸中。林心平英勇就义,此时年仅23岁。
第四张,“孤岛抗日女杰”:茅丽英
茅丽英照片
1939年,茅丽英被害之前,担任“上海职业妇女俱乐部”主席。
1937年8月,“淞沪抗战”爆发后,茅丽英不畏战火,奔赴前线激励战士,还在后方救济难民。
此后,茅丽英南下广东、香港等地宣传抗日,进行抗日物资筹集,组织“义卖”、“义捐”的演说。
1938年,茅丽英返回上海后,在上海一边教学,一边从事抗日宣传活动,期间还为新四军筹集了大量抗日物资。
1939年12月12日夜,早已对矛丽英忍无可忍的日寇政府,派遣汉奸特务纽梅波杀害茅女士。茅丽英身中3弹后,抢救无效,英勇牺牲,年仅29岁。
第五张,“18岁抗日女兵”:刘守玟
刘守玟照片
1937年,17岁的刘守玟瞒着父母,拿着本应该去学校的伙食费,千里从湖南奔赴到上海“淞沪会战”的前线,当起了一名医护兵。
次年,在参加“台儿庄战役”时,眼见着连长惨死在日寇军官刀下,愤怒的刘守玟拿起石块砸向了日本军官。
手中石头还未放下,一声枪响。一颗子弹就穿透了刘守玟的胸腔。这一年,刘守玟刚刚满18岁。
临终前,她口中迷迷糊糊地一直念叨着:“想妈妈”。
第六张,“安徽抗日女杰”:成本华
1937年,日军入侵安徽和县,成本华和丈夫皆投身自卫军,以游击战的方式与日军战斗。
1938年,因为力量悬殊,其丈夫最终命丧日寇之手,成本华也被日寇所擒。
为了获得城防情报,日军对成本华严刑拷打,甚至轮奸了成本华。但是成本华没有一丝屈服。任凭日军的肆虐,一声不吭。
在行刑前,成本华让日军给自己拍张照片,她要睁大眼睛,轻蔑地看着日军灭亡。
第七张,“陈赓夫人”:王根英
王根英照片
1939年,王根英遇害之前,担任八路军129师干校指导员。
3月8日这一天,干校被日寇包围,王根英跟着战友转移途中,发现学校文件的公文包没有拿出来。
于是,不惧危险,潜回学校欲拿回公文包。不料碰上折返的日军,王根英被当场射杀。
陈赓大将听闻妻子遇难的消息,愤然拔枪对天开了三枪,连声痛呼:根英,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