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是确实不痛苦,还是只为让他人觉得死者并不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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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和注射死刑,是被执行者确实不痛苦,还是只是为了让活着的人觉得他们死得不痛苦?
小知解读:
首先,这个问题是不能用体验者的角度来说的,恐怕也没人能得到这样的答案,毕竟这是人生中只能体验一次事儿,而且绝大部分人都没有机会体验。
而这个问题表面上是寻求“安乐死和注射死刑”的相关信息,亦或者说是普及功能。但实际上,其实是在质疑,因为使用过这种方式的人都结束了生命,这就意味着没有一个切实证据说明,安乐死和注射死刑是不痛苦的。
但是,以我们现代医疗的发展程度来说,确实在各项指标的表现上,安乐死并不会对死者造成实际的痛苦。当然,心理压力除外。
对此,可能要先分清楚一些概念。
因为很多人将安乐死、尊严死、注射死刑混为一谈
不同情况下,人体的生理特征和权力上都是有差别的。
安乐死也叫安宁死,其主体是“选择死亡”或“迫于选择死亡”。前者其实就是自杀,但是允许自杀安乐死的地方极其少,美国的一些州也只是名义上允许,但实质上从没执行过。
第二种状况指重症下的选择,但这个实质上属于临终治疗,在尊严死的范畴之内。不过,这种情况中有一个特例,那就是比利时通过了一个法案,即,允许重症儿童在明确无法以持续医疗保证或恢复生命质量的情况下,可由监护人申请安乐死。
尊严死就是所谓的临终治疗。如果患者无法通过药物维持生命质量,或是无法恢复生命质量,在生命依然注定消亡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放弃“过分”治疗的手段。
各位注意,这里不是说不管了,而是没必要进行复杂的治疗,如手术等,转而以减轻患者痛苦为主,让其生命自然消亡。
注射死刑所采取的技术和安乐死基本一致,但注射死刑的使用,对于死者来说是完全被动的,其没有任何选择的权力。
所以,从三者来看,在权利上是有很大差别的,安乐死主要是主动选择和无奈的选择;尊严死主要是对临终患者生命尊严的探讨;注射死刑是一种刑罚。
在痛苦感受上,安乐死和注射死刑没区别,尊严死要看病症
安乐死和注射死刑所采取的技术相同,都是先让其丧失直觉,然后结束呼吸和心跳。
就好像我们做手术打麻药一样,痛感是消失的。如果是打全麻,知觉也是消失的。
对于被执行者而言,就像是睡了一觉,只是再也不会醒来。
尊严死还有些差别,尊严死的实现自然的生命衰败及结束,这过车中患者是有感觉的,甚至能够感受到生命的流失。
但是,我们通常认为尊严死是更符合人道的一种死亡方式。而在尊严死的基础上,一些患者或家属,不希望患者疼痛和难过,便会选择安乐死的方式,让其用更加束缚的方法离开这个世界。
目前来说,注射死亡已经全球大范围的采用了,我们是第二个采用注射死亡的国家,但是还未得到全面的普及。
关于安乐死,其实采取的地方并不多,包括:美国部分州、比利时、荷兰、日本、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部分省。但是,虽然被允许,但也都限定了非常复杂的条件。
至于尊严死,这方面已经形成基本共识了,每个地方都有,只是看各家庭和个人对于死亡的态度和认知。不过,一些地方对于尊严死有着非常严格的审查,主要是避免有人利用尊严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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